您的位置: 首页 > 实时讯息 >

【政策“直通车”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8 12:23:00    



补贴对象:

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。


补贴标准:

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,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%的财政贴息。对还款积极、带动就业能力强、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,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,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。


联系方式:

杨雅超 0411-86319502



来源:区财政局

编辑:宋东晓、李胜男

审核:王佩瑾

责编:何立强



相关文章:

“个转企”、跨区迁移 新规破解小生意的“老大难”问题06-15

告别两地跑 迁移一站办 尖草坪区“一件事”服务按下快捷键06-13

湖南湘西:打造旅游类工艺及轻工产品产业链06-10

“点对点”直达东南亚!贵州正式“驶入”GMS国际物流高速路网06-10

抢抓中欧采购新机遇 成都企业加速“出海”抢订单06-06

五粮液女高管接棒宜宾银行行长,曾任五粮液副总、董秘等职06-05

“山东老字号”复核结果公示,涉及泰安这15家企业06-04

立方风控鸟·早报(6月3日)06-03